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劳务单位合格供方招选公告
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将开展勘察劳务单位合格供方的招选工作,预计招选3-6家。考核小组推荐考核得分前6名的供方为公司合格供方,招选方案如下:
1. 合格供方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勘察劳务专项资质;
1.3 入选国有企业勘察劳务合格供方库;
1.4 在福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1.5 具备相应钻探设备;
1.6 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1.7 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 拟派的主要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2. 评审内容
2.1 供方应有固定的人员,要求具备勘察作业能力的人员,需缴纳公司社保,掌握钻机设备的使用;
2.2 供方应在福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3 具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和勘察钻机设备;
2.4 供方应有近三年福州地区勘察的业绩。
3. 招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在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官网https://www.frtdi.com/发布,参选人若有意愿,请于2025年 4月4日下午15:00之前,提供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至5.1指定邮箱报名并获取合格供方评分表及参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 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编制参选文件,正本一份,正本扫描件电子文件一份(U盘)。
4.2 请于2025年4月7日下午18 : 0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邮件以到达的时间为准)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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